生活助學金第一類:110學年度暑期申請與資料繳交時程:111年6月1日至111年6月21日17:00(逾期不受理)

線上申請 校務行政入口 http://iportal.ntnu.edu.tw/ntnu/
點選〔學雜費繳費系統〕-學雜費_學務(正式)-生活助學金申請〕-新增-列印申請表

檢附資料
(可用郵寄紙本申請,地址: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生活輔導組 ,註明:申請生活助學金)
1.申請表
2.110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 (GPA 1.70以上) (110-2已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免繳)
3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含父母與本人) 
4.父母與本人之「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(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 70 萬元且利息所得未超過 2 萬元 ) (請勿提供申報所得稅資料)。
5.僑外生無法提供第3-4項資料或未符規定之同學,請再檢附個人報告與相關證明、導師推薦函,並請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/所長簽章(境外生另請加會國際事務處)。
6.年級為大四或研究生碩二以上同學,請系所證明110學年度第2學期因修業未滿仍須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註冊就讀
** 已檢具1至4項資料者,申請表請簽名後直接送交至生活輔導組審核(免送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/所長簽章)。
** 預計6月27日公布正取名單。

http://assistance.sa.ntnu.edu.tw/files/13-1001-308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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